各有关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强音乐学科教师培训,促进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我省将组织人员参加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新体系全国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第十七期)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通过对中小学音乐学科骨干教师、高等院校或幼儿师范院校以及幼儿园从事学前音乐教育的骨干教师的专项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并通过参训的骨干教师辐射本地区其他音乐教师。
二、 培训人员要求
1.选拔条件:老少边穷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音乐学科骨干教师。
2.培训名额:12名县级以上小学音乐学科骨干教师,6名县级以上初中音乐学科骨干教师,4名幼师教师(幼儿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或高校学前音乐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县级以上幼儿园一线骨干教师(学前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教育专业毕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3.年龄要求:骨干教师不超过40岁。
三、 培训内容
以创建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为主旨,以素质型、人文化、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为原则,基于中国本土音乐文化,融合国际音乐教育先进体系进行培训。培训重点包括:更新教育观念,了解国内外音乐教育的最新动态与成果;学习新体系音乐教学的技能与方法;观摩研讨典型案例等。
四、 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将专题学习与案例研讨、观摩实践与反思体验结合。
五、 培训时间
2019年1月4日—12日(1月4日报到,12日离宿),集中培训9天。
六、 培训承担机构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
七、 有关事项
1.请各市严格按照老少边穷地区选拔培训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参训资格。
2.请各市将学员信息汇总表及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16:00前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学员参训资格将由中央音乐学院审核后确认,未经确认人员无法参加培训。
3.项目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老少边穷地区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住宿:1月4日晚—11日晚,含早、午餐)。学员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韩烨 夏胡阳子
电话:029—88668891
邮箱:sxtwy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