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红歌 颂祖国
西安翻译学院庆祝建国60周年全体教职工
红歌大赛通知
各分会:
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 周年,歌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歌颂祖国60年来的巨大变化,歌颂科学发展新成果,歌颂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态势,院工会和院党委宣传部决定,在我院全体教职工中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 周年“唱红歌,颂祖国” 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 周年“唱红歌,颂祖国” 大赛, 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好”这一主题, 充分展示建国六十年来祖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我院教职员工人坚定信心、奋发向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致力于中国民办高等教育、践行丁院长“读书、做人、文明、亲情、变革、奋进”十二字方针的的精神风貌;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爱国热情,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9月下旬(具体日期待定)
地点:学院体育馆(风雨操场)
三、 比赛规则
1、各分会参赛人员不能少于60人(研修学院、人文艺术学院不能少于15人)
2、参赛形式由各单位自行选择,如集体合唱、歌伴舞等;
3、队列服饰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且计入评分;
4、各单位参赛时间在5-10分钟之间,多于或少于都要相应扣分。
四、评分标准
比赛采用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作为各参赛队最后得分;
1、歌曲内容3分;
2、表演形式2分;
3、队列服饰2分;
4、演唱技巧2分;
5、参赛人数1分。
五、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
2、二等奖2名;
3、三等奖5名。
六、组织领导
1、由院工会和院党委宣传部共同举办;
2、院工会下属各分会负责组织其所在单位教职工参赛;
3、评委由院级领导和各分会推荐的同志共同组成。
西安翻译学院工会
西安翻译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9年8月27日 |